如何以他山之石攻錯?/林鈺雄
美國證據法入門序/蔡秋明
第一章 關聯性──證據能力的一般要件
導 言/1
基本標準及其應用/2
不當的偏頗效應(Unfair Prejudice)/5
有限的證據能力/11
附條件的關聯性/12
常見之主張/16
脫 逃/16
類似情事/17
統計證明(Statistical Proof)/19
第二章 有關聯性資料之特定排除
導 言/25
保 險/25
事後的補救措施/27
和解與和解提議/29
醫藥費之支付/32
不予爭執之答辯及經撤回之有罪答辯/32
品格證據(Character Evidence)/42
習性推論(Propensity Inference)/44
品格證據的非習性用法(Non-Propensity Uses of
Character Evidence)/47
「系爭品格」(Character in issue)/53
習 慣/54
品格事項之證明形式(Form of Proof Related to
Character)/56
被告與被害人之品格/64
性侵害被害人的品格/68
憲法對排除答辯證據的限制(Constitutional
Restrictions on Exclusion of Defense Evidence)/71
可得准許的習性證據摘要/73
第三章 傳聞之定義
導 言/83
基本原則/84
排除傳聞的基本理由/86
對通常非用以證明其所稱事項真實性之陳述的進一步分析
/89
視覺輔助/93
陳述結構的深入分析/98
典型的傳聞難題/102
第四章 傳聞排除法則之例外
導 言/121
傳聞與對質條款/122
聯邦證據法傳聞定義以外之陳述/124
自 認/124
證人之先前陳述/128
聯邦證據法關於傳聞例外之分類/141
被定義為傳聞而不論陳述人可否出庭作證均有證據能力之
陳述/141
當場印象/141
激動陳述/142
當場印象與激動陳述的比較/143
當時心思、情緒或生理狀況的陳述/143
為醫療目的所為之陳述/146
過去回憶記錄/147
業務與公務記錄/149
舊時文件/156
雜項例外/157
被定義為傳聞而於陳述人無法出庭時具有證據能力之陳述
/168
無法出庭作證之定義/168
先前證言/170
臨終陳述/172
違反個人利益之陳述/173
因被阻止而無法出庭作證之人的陳述:因不法行為所致之
權利喪失/175
其他例外/176
第五章 詰問與彈劾
導 言/185
證人適格通則/186
親身見聞經歷資訊/188
兒童證人/189
催眠後之證詞/190
刑事案件中的配偶證詞/191
與死亡者有關之請求(死者條文)/192
訊問的範圍及風格/193
誘導性問題/194
反詰問之範圍/194
反詰問之問題形式/195
法官之詢問/196
意見陳述/196
證人與當事人在法庭中的位置/197
一般彈劾權/198
顯示證人故意說謊的彈劾/199
前 科/199
不誠實或虛偽陳述之犯罪/202
何種犯罪與不誠實或虛偽陳述有關/202
與「不誠實或虛偽陳述」無關之犯罪/203
與「不誠實或虛偽陳述」無關之犯罪前科的
基本證明價值/203
時效、赦免、少年案件前科與上訴/205
未經判決有罪的過去劣行/208
說實話品格之證據:可容許的習性推論/210
有關犯罪、行為或品格之證明的時機/211
偏見之證明/212
禁止探究宗教信仰/213
以認知不清或記憶不佳之證明所為的彈劾/214
以不符事實(矛盾)為由所為之彈劾/214
證人的先前陳述/216
傳聞陳述人之彈劾/217
第六章 專家證言
導 言/233
適於專家證言的主題(topics)/234
專家的資格/236
資料的種類/237
以科學實驗為根據的證言/238
證詞的風格/241
第七章 拒絕證言權
導 言/249
律師與委託人之拒絕證言權/251
定義「溝通」/252
律師與委託人關係之存在/253
必要的保密性/255
溝通的目的/257
得主張拒絕證言權者/257
律師與委託人溝通獨特的問題/258
工作產品/259
夫妻溝通/266
醫師與病患/269
心理治療師與病患/270
教士與教友/271
公務員與線民/271
第八章 驗真與原本法則
導 言/277
驗 真(Authentication)/278
具有知識的證人/279
筆 跡/280
特殊的特徵(第901條�{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