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案例与实务指导丛书》是国内近年推出的体系完整、案例新颖、评析专业的大型法律实务丛书,由知名律师事务所、公检法、大学院校一线法律专家编写,丛书共37种,涵盖我国法律体系中法律实践的各个方面,包括专利纠纷、著作权纠纷、仲裁纠纷、证据运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消费维权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危害公共安全罪、土地纠纷、涉外民商事纠纷、商标纠纷、侵权纠纷、侵犯财产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旅游纠纷、劳动纠纷、金融纠纷、教育法律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环境侵权纠纷、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纠纷、股权转让纠纷、公司常见纠纷、工伤纠纷、房产纠纷、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渎职犯罪、电子商务纠纷、担保纠纷、产品质量纠纷、拆迁纠纷、保险纠纷等3000多个真实法院判例,分门别类,紧紧围绕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法律纠纷,以案情简介、裁判要点、法条链接、法律分析、对策建议等为主要内容,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等特点。
《法律专家案例与实务指导丛书》可作为国家司法考试考生、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法律教学的案头常备案例实务参考书;也非常适合作为民众了解各类法律纠纷法院判例,用来解决自己实际法律问题的实用图书。
本书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各罪名进行了详细分析,主要包括: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走私罪;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金融诈骗罪; 危害税收征管罪; 侵犯知识产权罪;
扰乱市场秩序罪等。书中所选案例与现实生活紧密相连,对读者具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
本书适合作为各院校法律相关专业的案例教材,也适合作为广大民众咨询日常法律事务的实用指导书,还适合作为各企事业单位、法律培训机构、法官和律师等法律从业者,以及其他法律爱好者进行法律实践和研究的专业参考书。
第一章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一、 孙某、雷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二、 孙某生产、销售假药案
三、 中某等生产、销售劣药案
四、 陈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五、 邓某、陈某甲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六、 闫某、高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
七、 乔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
八、 胡某、周某等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
九、 张某甲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
第二章走私罪
一、 李某俊走私武器、弹药案
二、 施某笙等走私假币案
三、 蒋某某走私文物案
四、 吴某坤走私贵重金属案
五、 高某某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案
六、 严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案
七、 周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
八、 黄某沂走私淫秽物品案
九、 刘某媛、马某毅走私废物案
十、 BX公司、陈某某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
第三章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一、 高某某、齐某某、吴某某虚报注册资本案
二、 潘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
三、 云南LD公司、何某葵等欺诈发行股票案
四、 于某某不披露重要信息案
五、 刘某某、王某某等妨害清算罪案
六、 朱某松虚假破产罪案
七、 刘某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案
八、 梅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九、 蔺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胡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十、 汪某君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
十一、 陈某德、李某石为亲友非法牟利案
十二、 刘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
十三、 杨某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
十四、 莫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
十五、 蒋某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国有资产案
十六、 王某信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
第四章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一、 陈某伪造货币案
二、 徐某某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
三、 李某、林某甲持有、使用假币案
四、 张某某变造货币案
五、 何某甲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
六、 史某高利转贷二审案
七、 张某甲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
八、 赵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九、 王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
十、 王某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十一、 杨某威、肖某宇等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
十二、 张某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案
十三、 张某洲、池某艳、关某语、黄某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
十四、 陈某龙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
十五、 曾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二审案
十六、 姜某甲、肖某等职务侵占案
十七、 贾某贪污案
十八、 王某某挪用资金罪案
十九、 周某挪用公款案
二十、 魏某某、陈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案
二十一、 张某宇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案
二十二、 闫某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
二十三、 毛某甲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案
二十四、 王某财、上海DQ实业有限公司逃汇罪二审案
二十五、 姚某强骗购外汇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二十六、 丰某洗钱案
第五章金融诈骗罪
一、 唐某集资诈骗案
二、 李某甲贷款诈骗案
三、 瞿某春票据诈骗案
四、 苏某金融凭证诈骗案
五、 徐某某、马某某信用证诈骗案
六、 吕某某信用卡诈骗案
七、 陈某有价证券诈骗案
八、 王某某、杨某保险诈骗案
第六章危害税收征管罪
一、 山东省成武WF置业有限公司、林某甲犯逃税案
二、 王某抗税案
三、 刘某亮逃避追缴欠税案
四、 范某甲骗取出口退税案
五、 ZY公司、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发票案
六、 陆某虚开发票案
七、 何某华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八、 张某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九、 耿某、吴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案
十、 魏某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发票案
十一、 郭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
十二、 金某等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
十三、 凌某某、沈某某非法出售发票案
十四、 韩某甲持有伪造的发票案
第七章侵犯知识产权罪
一、 蒲某甲、蒲某乙假冒注册商标案
二、 陈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三、 彭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
四、 张某甲、朱某假冒专利案
五、 刘某甲、邓某等侵犯著作权案
六、 王某、秦某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七、 何某等侵犯商业秘密案
第八章扰乱市场秩序罪
一、 汪某平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
二、 广元市XC实业有限公司、毛某、梁某某、杨某某虚假广告案
三、 胡某串通投标案
四、 董某勇合同诈骗案
五、 蔡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六、 叶某某非法经营案
七、 陈某甲、于某等强迫交易案
八、 刘某、张某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案
九、 张某某倒卖车票、船票案
十、 闫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
十一、 彭某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
十二、 冮某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
十三、 陈某甲逃避商检案
参考文献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章节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的规定(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
第三章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一、 高某某、齐某某、吴某某虚报注册资本案
案号: (2016)吉0113刑初133号
2010年7月,钱某某(已判刑)在九台市开办九台市某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成立担保公司需要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但是钱某某没有钱,于是钱某某在九台市政务大厅,找到九台市恒达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齐某某,被告人齐某某表示可以,但是需要好处费5万元,当时钱某某表示同意,后被告人齐某某找到被告人吴某某帮忙办理注册资本的事情,吴某某表示同意,被告人齐某某交给吴某某好处费3万元,吴某某又找到长春市的被告人高某某,让被告人高某某帮忙办理注册资本的事情,高某某表示可以帮忙办理1000万元注册资本的事情,并索要好处费2.3万元。后经被告人齐某某、吴某某、高某某的帮忙,为钱某某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技术监督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及验资报告等手续,钱某某成立了“九台市快捷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被告人齐某某于2012年1月15日将违法所得人民币1.2万元上缴至九台区检察院,被告人吴某某于2013年1月14日将违法所得人民币1.1万元上缴至九台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高某某、吴某某、齐某某有伙同他人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的事实,有经过庭审核实的证据予以证实,被告人高某某、吴某某、齐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高某某、吴某某、齐某某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1) 被告人高某某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2) 被告人齐某某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3) 被告人吴某某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4) 被告人高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3万元予以追缴。
(5) 被告人齐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2万元予以追缴。
(6) 被告人吴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7000元予以追缴。
……
人类社会的犯罪诱惑从未消失过,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特征尤具时代性,随着市场效应规模化、市场主体多元化、市场活动频繁化、市场关系复杂化,犯罪数量、涉案金额在升级,犯罪行为呈多样化的趋势,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大。因此,预防和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是我国刑事法治对社会经济转型的必要呼应,是当前刑事政策的重要任务。通过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本书精心选择近期案例,采用案情简介及控辩主张、法院判决及其理由、案例评析三部分结构,系统分析该类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以及追诉标准,力图全面揭露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的成因,以及定罪量刑的一般规律。
市场经济秩序是指经由一定的经济准则与行为规范调整,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稳定模式、结构并呈现的有序状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新发展,同其他现代市场经济一样,实质是法治经济。就刑事法治而言,其维护和保障的对象包括正当竞争秩序,对外贸易秩序,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金融管理秩序,税收征管秩序,知识产权管理秩序,市场活动秩序等。
本书有“全、真、新”三大特色:
一是“全”,根据确定罪名的规定和补充规定,本类犯罪共计108个罪名,占刑法全部罪名近四分之一。本书在结构上严格遵从现行立法,完全按照法律文本罪名顺序收录案例,除极少数“沉睡者”,基本“一网打尽”。二是“真”,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精心选择案例,每个案例都标明了判决书字号,确保真实可靠。三是“新”,选择的案例是最近公布的,适用最新的法律,运用最新的刑法理论进行剖析,对裁判结果和论证过程进行理论上的评价,直接基于事实和规范以案析法,若有不同意见,则提出相应的质疑和批判。
本书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专业性和指导性,作为工具书,不仅适合从事实务工作的相关法律职业人士使用,也可成为高校刑法教学中的实例参考。同时,可以满足社会各界识别、预防法律风险的需要。必须指出的是,本书将刑法规定的类罪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简明表述成“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仅为行书方便,不表示编著者对此持有某种学术观点。
除封面署名编著者外,草映红、陈春兰、郭阳生、何洁廉、宋欣、孙永超、温敏婷、郑悦、值海娟、钟润柳、朱军平、左春源梁丽君、盛雄、邓紫莹、钟润柳、温敏婷、易新阳、王美红、李豪平、黄雨卉、区淑平等也参与了部分编写工作。
由于编著者水平有限,书中尚存在诸多不足之处,真诚希望得到读者的批评、指正。
编著者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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