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序
我国台湾地区著名学者谢在全教授最近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所作的“担保物权发展的新动向”报告中指出,担保制度的发展趋势之一是从传统的不动产担保中心主义到现代的担保标的多元化,动产、债权及其他无形资产乃至未来的物和财产权利等,均可作为担保标的,且动产和财产权利等作为担保标的的情况日益普遍,重要性也日益隆显。从立法来看,传统的不动产抵押、动产质押的规则已经颇为成熟,而非占有型的动产抵押、权利质押、让与担保等,是当今担保制度最活跃、最具发展潜力的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但相关规则却未臻完善。在我国当今的金融担保实务中,动产担保和权利担保的实践已远远走在了立法和学术研究的前面,出现了很多创新性的做法,但其合法性、规范性等却时常引发争议,甚至出现了诸多结论不一的判例。由此可见,动产和权利作为担保标的的制度构建、规则设计等,亟待加强。
本套丛书的主要编著者金赛波律师告知我,从已经出版和将要出版的书单内容看(见本书他的后记内容),本套丛书将会涉及动产担保法律甚至是我国法律的多个领域。相信该丛书的问世,对于从事金融担保业务的人员、司法实务工作者以及理论研究工作者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更希望,该书的出版对解决我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我十几年前就开始关注本书的主要策划人和主要编者金赛波律师。他多年来在法律出版社出版多本有关我国担保法律实务方面的书籍,他将律师实务和学术研究紧密结合从而使两者相得益彰。2013年我们受最高人民法院的邀请共同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进行论证时,他在会议上就有关独立保函法律原则和相关国际银行实务的发言也令我印象深刻,我后来了解到他是这个司法解释第一个建议稿的起草人。
这可能都归功于他多年来对这些专门的担保法领域特别是国际和国内独立担保和动产担保法律和实务的持续关注和国际参与。例如,他作为国际商会(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银行委员会见索即付保函工作组(Task Force on Demand Guarantee)的中国成员之一,参与了有关《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Demand Guarantees,URDG)这一国际银行标准实务部分官方意见的讨论和修订。他作为主要成员也参与另一国际惯例《备用信用证实务(ISP98)》[由美国国际银行法律和实务研究所(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Banking Law & Practice,IIBLP)起草]2017年和2018年最新版本的修订小组的部分工作。他作为国际上以从事应收账款融资著名的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actors Chain International,FCI)唯一来自亚洲的主要成员参与了法律委员会的部分工作。最后作为中国商务部的特邀专家参加中国代表团参与了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The 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Law,UNCITRAL)第六工作组即担保利益工作小组(Working Group 6 on Security Interests)就《动产担保示范法》(Model Law on Secured Transactions)起草和修改最后阶段的讨论工作。看起来,本系列丛书是他以上长期专业实践和研究瓜熟蒂落的一个收获。
为此我热烈祝贺这一系列书籍的出版并期待这套书为相关专业的读者喜欢。是为序。
刘保玉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教授
2018年4月3日
序言
典当作为信用授受市场的组成部分,在当下正规金融供给不足的情形下,对中小微企业融资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典当“因物称信”的交易表象和承认“流质契约”的法律特性,使之成为别异于传统信贷的一类特殊交易。因此,无论是交易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分配,还是行业监管指标和手段,都不同于信贷交易。
目前,调整典当交易的特殊规范集中于《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位阶较低。典当行就当物本身享有优先受偿权,从立法权限的角度来看,典当这一特殊的交易类型在民事法律关系上应由法律或行政法规加以规定。为了规范典当活动,加强对典当业的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健康发展,制定《典当业管理条例》早已纳入国务院的立法规划,我也多次参加立法论证,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条例仍然未及时出台。失范的典当经营,影响着民间金融的正常发展。严格界定典当行的业务范围,让典当行回归典当主业,不得借由典当融资放大杠杆,就成了目前控制金融风险的任务之一。
日益频繁的典当交易不可避免地会引发典当纠纷,典当民事法律制度的供给不足,给裁判实践带来了很大困难。各级法院就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事实上,经由裁判解决的典当纠纷,反映着法律和现实之间的紧张关系,也揭示了不同法官在解释适用法律时存在的分歧。如此,整理和研究典当纠纷的裁判案例,就成了我国民法典编纂和《典当业管理条例》制定时的基础工作。
本书精选近些年来的典型典当纠纷案例,梳理了典当法律关系的特性及其与类似交易的区别,从典当经营规则的视角分类研究了当票、当金、当物、赎当、续当、绝当、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在裁判中的认定。在体例结构上,既有每一个案集中展现的问题提示,也有类案所体现的解释分歧的述评,具有较高的价值。
春节前收到赛波兄快递过来的样书,嘱我写个序言。窃以为还没有资格为他人著述作序,但在多年的交往中一直为赛波兄对金融实践发展的关注和研究所折服。利用春节假期粗读了样书之后,斗胆草沥数行,聊以为序。
高圣平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017)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2018年2月15日于傲城尊邸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