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內容摘要
作者簡介
第一部分 當事人之證明權與舉證責任
第一章 比較民事訴訟法下的當事人圖像─由審理基本原則、
證據蒐集權及證明度切入
壹、導 言/2
一、序 曲/2
二、背景的回顧/4
三、本文的焦點、層次及方法/8
貳、兩大法系的審理基本原則/10
一、英美法系下之當事人對審制度(Adversary System)/10
二、大陸法系下之辯論主義/26
三、小結:比較的考察/41
參、證據蒐集權/42
一、事實、證據資料之不完整─「動機、權限與責任」
之錯置/46
二、當事人之調查證據聲請權/52
三、意識型態及政策決定(Ideology and Policy)/57
肆、證明度/62
一、司法裁判的事實認定─法官的確信/64
二、高標準民事證明度的真正後果
─ 不公平性及非效率性/67
三、「證據蒐集權之欠缺」與「高標準的證明度」之連結/73
伍、改革方向的軌跡─ 代結論/77
第二章 證明度─比較法下之觀點
壹、導 言/81
貳、比較法下的考察/84
一、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對證明度要求的歧異/84
二、法國的例子/86
三、美國的例子/91
四、兩大法系對此問題所抱持的不同程度的興趣/95
參、歷史發展分歧的解釋/97
肆、兩大法系持續採取不同的證明度的解釋/101
一、對此問題的欠缺注意/102
二、問題的不重要/104
三、對問題的閃避/108
四、證明度後所隱藏的目的/111
伍、結 論/120
第三章 階段的舉證責任論─統合實體法政策下之裁判規範
與訴訟法觀點下之行為規範
壹、緒 言/124
貳、舉證責任之概念與分配原則─ 以日本法及美國法之比
較為中心/126
一、日本之學說見解/126
二、美國法下之舉證責任/132
參、我國法下舉證責任概念與功能之再省思/145
一、舉證責任與證明度之連結關係/148
二、證據偏在、證據蒐集與舉證責任分配/154
三、試築新民事訴訟法下「階段的舉證責任論」/157
四、與其他學說之比較/168
肆、具體問題之應用/174
一、不當得利請求之「無法律上原因」/174
二、票據請求中「消費借貸原因抗辯」之「金錢
授受之事實」/184
伍、結 語/194
第四章 事證開示義務與舉證責任─由台北地方法院八十九
年簡上字第八一五號判決出發
壹、判決概述/198
一、事實關係及兩造主張/198
二、法院判決及理由/199
貳、問題焦點/200
參、不利事證之開示義務/202
一、「隱匿不利事證之自由」與「對事證資料之
平等接近」─ 訴訟政策之轉變/202
二、轉變的界限/204
三、不利事證開示義務之界限/208
肆、「舉證責任」與「事證開示義務」/216
一、「客觀舉證責任」與「證據提出責任」/216
二、 二者間衝突之調和與規範之方式/220
三、現行法下之解決途徑/226
伍、本判決之再檢討─ 代結論/230
第五章 證明妨礙法理之再檢討─以美國法之發展為借鏡
壹、緒 言/236
貳、我國法上之證明妨礙/237
一、證明妨礙之概念、法理基礎及制度功能/237
二、證明妨礙之要件/239
三、證明妨礙之效果/241
參、美國法上之證明妨礙/243
一、證明妨礙之概念、規範體系與發展/243
二、構成證明妨礙之前提要件 ─「保存證據
義務之存在」/244
三、證明妨礙之救濟及制裁/249
肆、重要問題之檢討/264
一、負舉證責任當事人之證明妨礙/265
二、不負舉證責任當事人之證明妨礙/274
伍、結 語/284
第二部分 程序保障與判決效力
第六章 訴訟 參與及代表訴訟
─新民事訴訟法下「程序保障」與「紛爭解決一次性」之平衡點
壹、「程序保障」與「紛爭解決一次性」之緊張關係/288
一、判決拘束力之正當基礎─程序保障之概念/290
二、紛爭解決一次性之理念/293
三、程序保障之諸手段/295
貳、訴訟 參與之擴張及充實/298
一、輔助 參加效力之擴張/299
二、訴訟告知制度之強化/303
參、代表訴訟之小幅邁進/311
一、代表訴訟之法理與當事人適格/311
二、新法之修正與檢討/314
三、代表訴訟法理擴大適用之可能與必要/317
肆、新法下之平衡點─ 代結論/319
第七章 第三人撤銷訴訟
─受判決效力所及第三人之事後程序保障機制
壹、第 三人撤銷訴訟之概念與機能─「紛爭解決
一次性」與「程序保障」之調和機制/322
貳、第 三人撤銷訴訟之定位/324
一、不同強度之第三人程序保障模式/324
二、第 三人 參與訴訟之責任範圍/327
三、「應被賦予而未被賦予程序 參與機會」之第
三人程序保障模式/328
四、「不必賦予其程序參與機會」之第三人程序
保障模式/331
參、第 三人撤銷訴訟之適用範圍/334
一、再審與第三人撤銷訴訟之關聯─以「特定
繼受人」為例切入/334
二、第三人撤銷訴訟提起之必要性與可能性
─以婚姻無效判決為例/338
三、判決效力片面擴張之防免─以共有物返還
訴訟為例/340
四、受不利益反射效力所及之第三人/343
肆、結 語/345
第八章 共有物返還訴訟之再考
─代表訴訟法理與事後程序 參與之連結與交錯
壹、問題之提起/348
貳、目前見解之紛亂狀況/350
一、學說之論爭/350
二、實務上之見解/353
參、共有物返還之訴訟標的與判決效力範圍之再回顧/354
一、由實體法之規範出發/354
二、由訴訟法觀點之反省/356
三、兼容實體法觀點與訴訟法觀點之再構成/359
四、殘存的問題/368
肆、結 論/371
第九章 新民事訴訟法下之訴訟標的圖像:訴訟標的相對論
的再構成─以法官之闡明義務、當事人之程序利益
與證明困難之交錯為中心
壹、導 言/374
貳、訴訟標的相對論之架構/376
一、訴訟標的相對論之概念與特色/376
二、新法下訴訟標的之界定/376
三、以雙方當事人之利益衡平為中心之再構成/383
參、浮動的訴訟標的/386
一、起訴時點訴訟標的之特定─原告的處分/386
二、訴訟程序進行中訴訟標的之變動/387
三、「重複起訴禁止」之判斷標準/392
肆、「證明困難」與訴訟標的之互動關係/396
一、以一部請求之問題為起點/396
二、以「訴之利益」控制「消極確認之訴」之
可能性與合理性/401
三、複數實體權利之證明困難問題/403
伍、結 論/407
第十章 爭點效之第三人效力
─由最高法院八十九年台上字第二三○五號及八十九年台上字
第二○八八號判決出發
壹、緒 言/410
貳、最高法院之判決理由與提起之問題/415
一、對第三人不利益之爭點效─八十九年台上字
第二三○五號判決/415
二、利益第三人之爭點效─八十九年台上字第
二○八八號判決/418
三、上開二判決之意義與提起之問題/421
參、爭點效之相互性與非相互性─以美國法之判例發展
為中心/425
一、傳統之態度─ 爭點效之相互性/425
二、廢止相互性原則之三部曲/431
三、小結:由「相互性原則」至「非相互性原則」/439
肆、爭點效利益第三人擴張效力之政策分析/440
一、爭點效政策形成之再回顧/440
二、類型化之處理模式/446
三、「原則─ 例外」之處理模式/452
伍、爭點效之利益第三人效力與反射效間之互動關係/456
一、日本學說上之討論/457
二、對我國法之示唆─ 以民法第二七五條之規範為中心/462
陸、最高法院判決之再分析─ 代結論/473
第三部分 第三審上訴與假處分之變革
第十一章 為誰存在之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對新修正民事
訴訟法第三審許可上訴制之評析
壹、緒 言/478
貳、第三審上訴制度之目的及功能/479
一、向來之學說/479
二、我國實證之考察/482
三、本次修法之態度/486
參、許可上訴制之評析/488
一、立法經過/488
二、新法之解釋/490
三、新法之衝擊與影響/495
肆、可能之解決途徑─ 代結論/498
第十二章 單純不作為與容忍不作為假處分之競合
─評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台抗字第五三二號裁定
壹、案例事實與裁定要旨/504
一、案例事實/504
二、裁定要旨/506
貳、問題之焦點/506
參、相牴觸假處分間競合之處理/509
一、向來學說及實務之見解/509
二、少數說之見解/512
三、日本學說及實務之見解/514
四、小 結/516
肆、排除內容相牴觸假處分之依據/518
一、「命令違法說」與「執行違法說」間之對立/518
二、在後假處分裁定違法之依據/520
伍、「先到先贏遊戲規則之反思」─ 代結論/525
索 引/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