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序
自 序
第一章 侵權行為之基本概念/1
第一節 侵權行為法之意義/1
第二節 侵權行為法之起源/2
第三節 侵權行為制度之功能/3
第四節 民法侵權行為之體系/4
第一項 侵權行為乃為法定之債/4
第二項 侵權行為之架構/5
第五節 特殊侵權行為法─民法以外之侵權行為規範/9
第一項 智慧財產法/9
第二項 其他特殊侵權行為法:公路法等/12
第二章 一般侵權行為/15
第一節 一般侵權行為成立要件之類型化/15
第二節 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段之成立要件/19
第一項 構成要件該當性/19
第二項 違法性/73
第三項 歸 責/88
第三節 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後段之成立要件/104
第一項 構成要件該當性/105
第二項 違法性/117
第三項 歸 責/118
第四節 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之侵權行為/119
第一項 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侵權行為之意義/119
第二項 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侵權行為之成立要件/121
第三項 實務上保護他人法律之判決/128
第三章 特殊侵權行為/135
第一節 特殊侵權行為之類型/135
第一項 主體特殊之侵權行為/135
第二項 推定過失之侵權行為/136
第三項 危險責任之侵權行為/138
第二節 特殊侵權行為之成立/139
第一項 共同侵權行為/139
第二項 公務員侵權行為責任/172
第三項 法定代理人侵權行為責任/180
第四項 僱用人侵權行為責任/204
第五項 定作人侵權行為責任/254
第六項 動物占有人侵權行為責任/262
第七項 工作物所有人侵權行為責任/276
第八項 商品製造人侵權行為責任/287
第九項 動力車輛駕駛人侵權行為責任/305
第十項 一般危險侵權行為責任/311
第四章 侵權行為之法律效果/321
第一節 導 言/321
第一項 侵權行為為發生損害賠償原因之一/321
第二項 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至第一百九十八條為損害賠償效果之特別規定/321
第三項 特殊救濟方法:侵害排除請求權及侵害預防請求權/323
第四項 損害賠償之當事人/323
第二節 損害賠償之範圍及方法/333
第一項 損害賠償範圍之限制-責任範圍因果關係/333
第二項 財產之損害/334
第三項 非財產之損害賠償──慰撫金/380
第三節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之特性/398
第一項 消滅時效期間之特性/398
第二項 消滅時效完成之特性/400
第五章 結 語/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