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六编,紧密围绕破产法规则和实际运行状况展开而不囿于破产法本身,全书体例结构灵活独特、别具一格,令人耳目一新。第一编综述了英国破产法的结构、历史、主体等基本问题;第二编介绍了以避免破产或清算的拯救为目的的程序和重要问题,即破产立法之外的拯救、个人和公司的自愿整理、公司管理令、合伙的拯救,拯救文化中雇员的地位;第三编详细介绍了适用于不能拯救的破产债务人的传统破产程序,即法定追债书、个人破产程序、自愿清算、强制清算和合伙破产清算等;第四编围绕维持公信力展开,在如何防止债务人、债权人和那些控制财产的人滥用权力,应当由谁掌控财产的追收与分配方面,通过揭示“谁控制破产程序”、如何展开破产调查、如何进行破产制裁、如何防范滥用有限责任特权这四个问题,表现出作者坚守英国保守传统的一面;第五编直面破产中最为尖锐的矛盾,即债权人对破产财产的争夺,全面探讨了破产财产的范围和可能增加的情况,以及债权人分配财产的原则、依据和程序等问题,使读者能全面地了解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和行使权利的方式;第六编介绍了英国法院对跨国破产的管辖权以及对外国破产程序的认可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