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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将人格权的保护作为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党对人民权利的尊重和保护,为民法典的编纂指明了方向。人格权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回应了互联网、高科技、大数据时代的立法要求,符合民法发展的最*趋势,符合民法典科学性和体系性的要求。人格权请求权独立于侵权请求权,不以过错和损害为要件;人格权不仅具有传统的防御性功能,而且具有积极利用的权能;人格权立法既强调对侵权的事后救济,更强调对损害的事前预防,允许权利人在事前采取合理的措施预防侵害行为的发生。因此,以独立的人格权编来具体规定人格权的概念、效力、行使要件及权利冲突等内容,有利于法律适用的准确与统一,充分体现了民法典的时代性特征。
作者介绍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入选长江学者。曾获“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王利明教授曾任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人*代表,第九届全国人*财经委员会委员,第十、十一届全国人*法律委员会委员,参与《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
主要学术成果:
专著《违约责任论》(获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等奖)、《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司法改革研究》(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吴玉章科研基金三等奖)、《物权法论》《物权法研究》(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合同法研究》(第一、二、三、四卷)、《民法总则研究》(获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人格权法研究》(获第五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二等奖)、《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入选新闻出版总署第一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法律解释学导论》(获第五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主编或合著《民法新论》(上、下册,获北京市高等学校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学术专著优秀奖)、《民法·侵权行为法》(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三届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人格权法新论》(获第九届中国图书评论奖)、《合同法新论·总则》;发表论文集《民商法研究》(1至9辑)和学术论文二百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