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論一事不再理之憲法原則
壹、導 論/1
貳、基本價值與目的/8
一、防止冤獄/9
二、防止審判所帶來之痛苦/10
三、防止騷擾被告/11
四、確保判決的終局性/11
五、禁止重複處罰/12
參、一事不再理之「一事」/15
一、我國學說理論/15
二、美國學說理論/18
肆、不同法域之實務見解/26
一、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6
二、美國州法院/38
三、英國法/39
四、我國法/42
伍、憲法標準之建立/46
一、我國實務見解之缺點/46
二、擬議之憲法標準/53
陸、結 論/65
第二章 起訴書與基本人權
壹、導 論/67
貳、起訴書之功能/69
參、美國法起訴書的改革/72
肆、起訴書的要件/76
一、犯罪構成要件/77
二、事實充分特定/79
三、法律效果/80
四、我國法之比較與參考/83
伍、起訴書之補充與修正/90
一、詳情訴狀/90
二、證據歧異/91
三、修正起訴書/95
四、我國法之比較與參考/99
陸、結 論/101
附件不同起訴書格式/102
一、我國傳統起訴書例/102
二、日本起訴書例/105
三、美國起訴書例/107
四、我國簡式起訴書例/110
第三章 以一事不再理論撤回起訴
壹、導 論/113
貳、一事不再理與撤回起訴/118
一、憲法原則及核心價值/118
二、判決形成前即受保護/123
三、附著時間/127
參、被告同意撤回起訴/131
肆、權利未附著前之保護/136
伍、撤回起訴之確定/137
陸、結 論/141
第四章 論審判之範圍
壹、導 論/145
貳、我國法之審判範圍/146
參、我國實務之弊病/152
肆、美國法之審判範圍/158
伍、理論分析/161
一、與既判力範圍不同/161
二、權力分立原則¾¾不告不理 /167
三、受告知之權利與正當法律程序/172
四、一事不再理的憲法權利/178
陸、審判範圍之擬議/180
柒、結 論/183
第五章 以一事不再理論再審
壹、導 論/185
貳、似而不同之一行為不二罰原則/189
一、一行為不二罰/189
二、與一事不再理之不同/191
參、美國法參考/193
肆、理論分析/196
一、核心價值/197
二、詐騙例外/200
三、犯罪未完成例外/201
四、謹慎調查例外/202
伍、我國再審合憲性之探討/204
一、證據價值動搖/205
二、法官或檢察官犯罪或受懲戒/209
三、自白或新證據/213
陸、結 論/221
第六章 不自證己罪保護之客體
壹、導 論/223
貳、憲法上之不自證己罪/225
參、判斷標準�o�o供述或溝通性質/227
肆、具體適用/230
伍、結 論/235
第七章 刑事訴訟中被遺忘的權利緘默權
壹、導 論/239
貳、受「強迫」而為不利陳述/241
參、直接或間接之強迫/247
一、直接強迫/248
二、間接強迫/249
肆、強迫之推定與消除/251
一、強迫之推定/251
二、強迫之消除/254
伍、審判中之緘默權/263
陸、檢察官偵訊之緘默權/270
柒、結 論/272
第八章 開創自白法理的新紀元
壹、導 論/275
貳、任意性的理論瑕疵/277
參、使用任意性標準之判決評析/283
一、最高法院四則判決/283
二、整體觀察之瑕疵/285
三、個別觀察之瑕疵�o�o第一則判決/286
四、個別觀察之瑕疵�o�o第四則判決/290
肆、預防性法則/291
一、不得漠視的現實場景/291
二、預防性措施/295
伍、嚇阻性法則/301
一、自白與物證皆會引誘執法人員違法/302
二、任意性、預防性法則之不足/303
三、承認以嚇阻為目的嚇阻性法則/304
四、稀釋例外/306
五、嚇阻性法則之適用/309
陸、結 論/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