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第一章 受有效律師協助的權利
壹、導 論/1
貳、適用範圍/7
參、憲法標準的演進/8
肆、辯護人造成的錯誤/11
一、「行為瑕疵」要件/11
二、「結果不利」要件/18
伍、利益衝突/25
一、意義及樣態/25
二、法院之職權/26
陸、政府的干涉行為/32
柒、結 論/35
第二章 自美國法看我國刑事被告之律師權
壹、導 論/43
貳、律師權之內容/46
一、由政府出資聘請律師的權利/46
二、無律師在場,不得對被告取供/53
三、無律師在場,不得對被告進行指證程序/54
四、對被告為精神鑑定,應先行通知律師/55
五、受有效律師協助的權利/56
六、受專家協助的權利/57
七、違反律師權產生相當之效果/58
參、律師權之拋棄與自行辯護的權利/60
一、主動提供律師之義務/60
二、律師權之拋棄/61
三、自行辯護之權利/62
肆、憲法上律師權之附著/65
一、判斷標準/66
二、起訴前之程序/69
三、其他程序/71
伍、結 論/73
第三章 貫徹平等與實質之辯護制度
壹、導 論/79
貳、辯護制度之理論基礎/82
參、平等保護/86
一、權利告知/89
二、重要程序之平等保護/93
肆、實質辯護/95
一、充分及自由之溝通/95
二、審判中的實質、有效辯護/99
三、偵查中之實質、平等保護/102
伍、結 論/105
第四章 律師與當事人之秘匿特權
壹、導 論/109
貳、理論基礎/110
參、權利主體/113
肆、要件與範圍/114
一、當事人/114
二、律 師/115
三、提供專業法律服務/116
四、溝 通/117
五、秘密性/120
六、犯罪例外/121
七、當事人之身分及律師費用/121
伍、結 論/123
第五章 從憲法解釋看被告訴訟基本權與
詰問權
壹、導 論/127
貳、刑事被告基本權之確立/128
參、第三九二號解釋與基本權之干預/133
一、第三九二號解釋的直接衝擊/134
二、憲法基本權的干預原則/136
肆、第三八四號解釋與對質詰問權之創設/140
伍、最具刑事訴訟深義之第五八二號解釋/148
一、擴大違憲審查受理範圍/149
二、詰問權之憲法法源與性質/154
三、憲法詰問權之實踐/156
陸、推翻晦暗先例的第五五六號解釋/171
柒、結 論/176
第六章 釋字第五八二號解釋後之刑事訴訟
壹、導 論/181
貳、憲法詰問權之實踐/182
一、凡被告以外之人即為證人/182
二、詰問權與具結/185
三、詰問權之不可取代性/187
四、詰問權與他人權利之衝突/188
五、未經詰問之審判外陳述/192
參、共同被告之調查/197
一、共同被告審判中之陳述/197
二、共同被告具結之程序/198
三、程序未分離之共同被告具結效力/202
四、不得以共同被告為舉證方法/206
肆、詰問權之特別保護?/207
一、概括拋棄詰問權/207
二、未提出視為放棄原則/211
伍、上訴審審理原則/213
一、無害錯誤法則/214
二、憲法錯誤與無害錯誤法則/215
三、評 論/220
陸、結 論/224
第七章 重新思維我國測謊之證據能力
壹、測謊意義與準確度/227
貳、測謊之證據能力/227
參、科學證據之證據能力認定標準/231
肆、以憲法論測謊之證據能力/234
伍、自立法政策論測謊/238
陸、測謊與被告以外之人之陳述/241
第八章 論新聞記者之拒絕證言權
壹、導 論/243
貳、拒絕證言權的意義/245
參、憲法基礎的拒絕證言權/250
肆、法律上的拒絕證言權/253
一、保護範圍/256
二、絕對或相對之權利/258
三、權衡法則/259
伍、結 論/263
第九章 建構我國「重要證人拘捕及
留置法」之芻議
壹、導 論/267
貳、美國法對於證人之處罰或強制/269
參、理論基礎/271
一、確保證人於審判中到庭/271
二、保護證人安全/272
三、保護被告憲法上之「強制取證權」/272
肆、證人之拘捕/273
一、重要性/274
二、以傳票傳喚為不切實際/274
伍、證人之拘禁/276
陸、證人陳述之證據能力/282
柒、結論與建議/285
一、立法目的與適用範圍/285
二、拘提或逮捕之強制處分/285
三、留置程序/288
英文索引/295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