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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宁致远 主编 著作
定 价:43
出 版 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年08月01日
页 数:319
ISBN:9787562017318
●上编 总论
●章 总论
●节 法律文书的概念、性质和类别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沿革
●第三节 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
●第四节 法律文书的作用
●第五节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
●中编 文体分论(上)――机关的法律文书
●第二章 机关的法律文书――侦查文书
●节 侦查文书概述
●第二节 立案、破案文书
●第三节 强制措施文书
●第四节 通缉令
●第五节 延长羁押期限文书
●第六节 侦查终结文书
●第七节 补充侦查和复议、复核文书
●
●第三章 法律文书――检察文书
●节 概述
●部分目录
《法律文书学(第6版)》是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工具,是各种专门法律知识综合运用的文字形式。写好法律文书既要具备系统全面的法律知识,又要具备较高的写作能力和概括能力。正是基于这一点,我国各类高等法律院校都把法律文书课列为法律专业的必修课程。
作为一门课程,它无疑应该属于一门应用写作课,但它是一门具有法律专业性质的应用写作课。它的教学任务和内容应该是以基本的写作理论为指导,按照我国程序法和实体法的有关要求,讲述各类法律文书的性质、特点、功能和写作要领,并通过学生的实际练习,使学生掌握写作各类文书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学生写作各类文书的实际能力。
宁致远 主编 著作
宁致远,男,1926年4月6日出生,汉族,河北省清苑县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教授。
宁致远教授是我国法律院校“法律文书”课的创建人之一,也是法律文书学和法律语言学学科的学术带头人之一。其主编的《文书学》获重量很好教材奖,《法律文书的语言运用》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成就奖。此外还有主编或独立撰写的学术著作和教材数十种。如《法制语文》、《公文知识》、《中国律师文书范本》、《应用写作教程》、《中国文书》(香港树仁学院法律本科教材)等。目前仍负责国家自考办主办的法律专业本科的《法律文书写作》和律师专业的《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两门课的教材主编工作。并担任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律系的“法律文书”课的等
1)依照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对诉讼参加人的书写方法:先列写原告称谓、姓名及其身份情况。原告不只一人的,依其享有民事权利的大小,从大到小,顺序列写。原告有诉讼代理人的,代理人要在其被代理人的次行写明其称谓、姓名和身份情况。诉讼代理人的称谓,要写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而不能笼统地写为“诉讼代理人”。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一定要注明他与原告的关系。原告的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如果是原告的近亲属,也要注明他和原告是何种亲属关系。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如果是律师的,只写称谓、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律师),不写律师本人的其他身份情况。
如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当事人称谓仍写“原告”,不应写“原告单位”。然后写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址。另起一行列写它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