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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人民法院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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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51091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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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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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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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3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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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中文
内容简介
当我们在为《民法总则》这部关系民生的大法最终出台雀跃欢呼时,可曾知道成就它背后多少代人为之付出的艰辛努力?
在《梁慧星谈民法》里,请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倾听我国当代民法大家梁慧星教授将这段历史娓娓道来,讲述那些鲜为人知的故事……
作者简介
梁慧星,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法学研究》杂志主编。1944年1月出生,四川青神人。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硕士学位。1988年晋升研究员,担任民法研究室主任;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主要著作包括:独著《民法》、《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研究》、《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民法解释学》、《民法总论》、《裁判的方法》、《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合著《合同法》、《经济法的理论问题》、《民法债权》、《物权法》、《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民法典草案附理由》;主编《民商法论丛》、《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
目录
历史回顾
中国民法学的历史回顾与展望
难忘的1979—1986(节录)——为祝贺导师王家福先生八十大寿而作
民法典编纂
民法典编纂若干理论问题的思考
中国民法典中不能设置人格权编
时代呼唤科学完备的民法典
集学人智慧成伟大法典(节录)
中国民法典编纂:历史重任与时代力举(节录)
《民法总则》立法建议
制定《民法总则》的若干问题
《民法总则》立法的若干理论问题
《民法总则》草案(征求意见稿):解读、评论与修改建议
对《民法总则》草案(征求意见稿2016年5月20日修改稿)的修改建议
《民法总则》立法重大问题
《民法总则》草案:解读、评论和修改建议
对《民法总则》草案的修改建议
中国《民法总则》的制定——介绍《民法总则》草案(第二次审议稿)
对《民法总则》草案(二次审议稿)的修改建议
对《民法总则》草案(三次审议稿)的修改建议
对《民法总则》草案(三次审议稿)的补充修改建议
对《民法总则》草案(2017年2月16日法律委审议稿)的修改建议
《民法总则》绝对不能规定“政策”为“法源”
恢复《民法总则》(三次审议稿)第一百五十五条的紧急建议
建议恢复三次审议稿第一百五十六条
精彩书摘
《梁慧星谈民法》:
一、怎样看待民法典编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快70年了,一直没有民法典,这也是一个很特殊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初期在民事法律中首先制定的是婚姻法,这和党的政策有关,我们党要解放妇女,在这个背景下首先制定了婚姻法。苏联在十月革命成功以后,也是先制定婚姻家庭法。当时受苏联影响的东欧国家,它们的民法典中都没有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在民法典之外,被认为独立于民法典。
1954年,我国制定了《宪法》,通过《宪法》来确定国家的基本架构。什么是法律,法律就是治理国家的一种技术。庞德说,法律是一种社会控制的手段,社会控制就是社会治理,就是用法律手段安邦治国。我们如此大的一个国家,其治理当然不能离开法律。在《宪法》制定之后,什么法律最重要,当然就是民法典。民法典的制定,1954年没有成功,1962年也没有成功。那么,怎么看待1979年以来的民法典编纂。有人说,1979年一次,2002年一次,这一次是第三次。实际上,1979年到现在就只是一次,中间只是变换了立法的方式罢了。
1981年5月27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彭真副委员长讲,改革开放刚开始,各种经济关系处于变动之中,难以制定一部完整的民法典。1981年6月3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暂停民法典起草,并解散民法起草小组。理由是,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各种社会关系、经济关系处于急速变动当中,不可能制定一部完善的民法典。所改变的是立法的方式,由一次性完成民法典编纂,改为先制定单行法,待将来条件成熟之后再编纂民法典。毋庸置疑,现在编纂民法典的条件就已经成熟了。
2016年6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民法典编纂工作和民法总则(草案)几个主要问题的请示》的汇报,原则同意请示,并就做好民法典编纂和《民法总则》草案审议修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认为现在编纂民法典的条件已经成熟了。另外,就是社会需要一部民法典。在《民法总则》草案第一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草案后面附有一个《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实际是《民法总则》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时,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同志向常委会会议所作的《说明》,是非常重要的历史文献。请注意《说明》这一段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别制定了《民法通则》《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一系列民事法律,修改了《婚姻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编纂民法典的呼声比较高。编纂民法典已经具备了较好的主客观条件。”
王泽鉴先生在他的《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五)中,有一篇文章叫作《民法五十年》。他在这篇文章中讲到,民法典的编纂是政治行为。他以日本、德国等外国的民法典编纂,以及我国清末民法典编纂为例,说明民法典编纂有的是为了实现国家统一,有的是为了废除领事裁判权。民法典的制定是一个国家的政治行为,是一个国家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事件,绝不是学者的个人行为,也不单纯是学术界的行为。民法典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当然也体现人民的意志,而不是体现学者个人的意志,是由国家立法机关编纂民法典。
……
前言/序言
欣逢民法总则颁布!
奉献给读者的这本小书,是作者近年发表在期刊和网络上文章的汇集。
本书按主题分为三部分。“历史回顾”部分,收录两篇文章。《中国民法学的历史回顾和展望》一文,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建院30周年系列学术讲座之一的讲稿,《难忘的1979-1986》-文,为恭祝导师王家福先生八十大寿的祝寿文,是对改革开放初期民法经济法论战的实录;“民法典编纂”部分,收录我在法学院关于民法典编纂的讲座(录音整理)稿,以及媒体上发表的几篇文章;“民法总则立法”部分,是在民法总则制定过程中针对征求意见稿和各次法律草案的修改建议。请读者留意。
衷心感谢人民法院出版社的领导和同志们!是他们建议编辑出版本书、为本书命名并为本书的编辑出版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是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