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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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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案例法评论(第2辑2017年总第6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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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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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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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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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易延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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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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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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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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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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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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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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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30250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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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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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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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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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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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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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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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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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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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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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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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案例制度
中国特色案例制度的现状与挑战 彭宁
非法证据的派生证据排除规则——以以色列和欧洲人权法院为例 孙彩虹
欧洲平台责任法的转向——欧洲人权法院*新案例评析(2012-2017) 李汶龙
舆论是否毒害了一个公正的陪审团——斯基林诉美国案评析 马勤
斯特里克兰案:无效辩护标准的确立与争议 丁宇魁
案例法理
当事人放弃违约金调整申请权约定的司法效力与应对——基于裁判的分析与展开 曹明哲
论履行费用过高的规范界定与制度互动 刘欢逸
假想防卫过当的属性与处罚——基于典型案例的分类研究 尹子文
刑事案件中的盘查留置制度研究 张谟钧
“苗例”效力再辨析——兼论“苗例”适用中的“张”与“弛” 王虹懿
个案研析
论“以罚代刑”之行政行为的审查路径——以高某珑不服兴平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案为例 高继超
从一起银行职员诈骗案看刑民交叉案件的定性 郭利纱
从周文斌案看中国的辩诉交易和辩审协商 易延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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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 彩 页:
四、构建中国案例制度的现实挑战然而,我们需要看到的是,目前的案例制度还远未将应有的价值展现出来,通过上面的梳理,尽管我们有多种类型的案例可以用于司法实践的指导,但案例本身从形式到实质还存在不少问题,在实践中的运行效果也不是**理想。总的来说,我国目前的案例已经很丰富,但哪些能够作为案例、这些案例具有哪些效力以及遴选案例的标准是什么等问题还缺乏一致的认识,以至于法官在适用这些案例的时候比较混乱,不仅操作不统一,而且也缺乏经验的积累。针对当前案例制度在形成和运用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做出如下几点概括:**,案例形成背后的行政化逻辑明显,基于案例本身的司法逻辑薄弱。以指导性案例为例,有学者撰文指出,这些案例体现的法律解释技术并不明显,弥补法律漏洞的情形也不多,甚至还存在违背现行法律的嫌疑,通过对案例选取标准和文本剪辑的分析,容易发现,*高 在发布指导性案例时往往会借助司法外的行政权力使这些案例具有**性。郑智航:《中国指导性案例生成的行政化逻辑——以*高 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为分析对象》,载《当代法学》,2015(4)。指导性案例制作背后的行政化色彩在文本剪辑上表现出了明显的张力,正如有些学者所言“指导性案例的剪辑则是剪辑文本之后再施裁剪,其修正单是在技术上失真的危险就已不小,如果再考虑到已经没有程序和诉讼参与人擦亮眼睛的监督,那么剪辑人上下其手,穿凿附会几乎是无可避免的”。参见汤文平:《论指导性案例之文本剪辑——尤以指导性案例1号为例》,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2);此外,*有学者发现,指导性案例甚至超出了原案的范围,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已经越出了原案判决所阐述的范围。参见沈岿:《指导案例助推垄断改革——以指导案例5号为分析对象》,载《行政法学研究》,2014(2)。除了指导性案例之外,很多典型案例和参考性案例通常带有从上至下贯彻公共政策的强烈倾向,过分追求案例回应社会舆论和某一时期司法政策的功能,从而忽视了司法自身的发展规律,尤其是案例本身所蕴含的潜在逻辑。对于案例制度而言,这种不按照司法等级**为基础的案例选拔方式,没有遵循普遍的形式主义进路,某种意义上脱离了法院体系和审级制度,在实践中的作用存在比较大的疑问。参见宋晓:《判例生成与中国案例指导制度》,载《法学研究》,2011(4)。换言之,司法的行政化在某种程度上也深刻影响到案例制度的产生和运行,左右了哪些案例能够作为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出现。
第二,案例发布主体比较混乱导致案例的功能定位不明确。目前指导性案例有*高 的专门性文件对其产生和效力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他案例比如典型案例和参考性案例都没有直接的规定,除了*高 之外,各省级** 、中级 甚至基层法院都在公布各种类型的典型案例、示范案例和指导案例,不仅这些案例的叫法不一,而且哪些案例达到怎样的标准通过怎样的程序才能作为典型案例或参考性案例公布,一直没有对应的标准。这一点早已被许多关注中国案例制度的学者所注意,案例本身没有质的规定性,何谓“经典案例”同样具有不确定性,这种案例名称混乱和功能不清的状况直接导致各级法院案例创制标准的模糊。张炜达、李瑰华:《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基于判例概念的启示》,载《河北法学》,2011(6)。由于各种案例本身的功能模糊,法官对这些案例具有何种效力、以何种方式援引在实践中没有统一的认识和做法,尽管*高 很早就对案例的要求进行了说明,包括要有详细的事实、判决理由和结果,蕴含深刻的法律意义,但不同法院和不同法官对案例的典型性和**性的认识依然模糊。
第三,案例的编选不规范,分类不科学,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感。尽管在选取入选案例时,各类案例发布主体都强调案件要具备典型性和新颖性,但无论是典型案例和参考性案例,还是汇编案例,均没有对案例的产生流程形成统一科学的编写规范,即使是*高院直属单位出版的案例精
内容提要:
《中国案例法评论》是一个专注于案例的专业法律图书,由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清华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评论》秉承 “权衡法制、辨析法理、传播法学、弘扬法治” 的宗旨,以多角度、深层次、***的案例分析为中心,力图汇聚法学研究者及法律从业者的智慧,解读大案要案,研析经典名案,引导公众对法治的关注,以案例记录中国法治改革与法治社会建设的斑斓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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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易延友,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长期作为课程负责人承担证据法课程教学任务。教育背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英国华威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著有《刑事诉讼法》、《证据法的体系与精神》、《Understanding China’s Criminal Procedure》(英文教材)等多部专著。其中《刑事诉讼法》曾获清华大学**教材一等奖、入选清华大学985三期名优教材支持计划;同时,项目负责人还曾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期刊上发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中国范式》、《刑事强制措施的体系与完善》、《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以裁判事实的可接受性为中心》等多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