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李超法官将近年来发表的民法学论文结集出版,命名《民法解释与裁判思维》。
我曾在不同场合为法官讲授民法适用与裁判方法,这个过程中,常有法官与我讨论所办理的各种疑难案件,许多法官提供的典型案例也被我纳入授课内容之中,我也在与他们的交流中获得实践的知识。2011年11月的一天,李超法官随同天津高院吴广庭长就公有住房使用权的调研课题,专门来征询我的意见。这是一个教科书上见不到的问题。我当时的意见是,公有住房使用权虽然具有特殊性,但是有些问题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是能够获得解决的,这就是解释论的问题,应当认真对照现行法律,看看哪些问题通过现行法律可以得到圆满解决。既关注到问题的特殊性,也要关注问题一般特点。这个意见也被天津法院的调研报告所接受。正是这个缘由,与本书作者相识。我也乐于与年轻法官探讨民法问题。李超法官对民法问题的研究有极大的热忱。法官因审判事务繁复,即便对学术有所关注,但难免精力上顾之不及,能结出学术成果者更属难能可贵。
民法学是实践的科学,是实践社会正义的艺术!有赖于法官将“纸上的法律”变成现实生活中真正发挥作用的“活法”。法官从司法实务工作中提炼出的裁判观点往往更具有现实针对性。本书从裁判者的视角出发,对于民事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特别是一些“本土问题”,从民法规范的现实结构中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强调民法解释的价值权衡与判断,同时,又注重学说观点与案件处理之间相互协力,来实现理论与实务之间相互连通。
本书是作者对既往学术历程的回顾。看到年轻法官能够在司法实践中不忘对学术有所追求,我由衷感到欢欣鼓舞!中青年民法学人,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是中国民法未来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希望本书的出版只是李超法官在民法研究领域内的一个新起点,期待他能够在未来为民法实践和理论做出更大的贡献。
是为序。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梁慧星
2018年12月12日于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