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十数年,精于业务的同时也有很多感悟与读者分享。本书的初衷是在谈法律职业的选择,法律专业人士的成长背景、成长环境和成长规律,着重解决现实问题。本书里会有进化论的影子,会从更长远和更宽广的视角来给出具有参考性的建议。
本书有很强的工具性,能够即刻满足读者,尤其是法学专业学生的现实需求。
除了工具性,作者还从自身的经历谈到了各行各业的从业者如何实现既定目标,突破现有状态的方法,对于中青年职场人士都有一定的启发性。
刘哲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首批入额检察官
曾办理山西溃坝案
设计并组织研发刑事公诉出庭能力培养平台
著有《检察再出发》《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法治无禁区》《司法观》
目录
第一章 职业的选择 1
体制内外 2
检法有别 10
行业切换 19
进化法则 27
司法物种及其进化 34
第二章 成长的烦恼 41
司法进步的真正阻碍是什么? 42
司法的进化与退化 48
以退为进与以进为退 67
什么叫检察官像辩护人、法官像检察官? 73
出庭的状况与成长 77
第三章 内部的机理 85
司法的属性 86
我们为什么不自信? 94
什么是司法产品? 98
司法产品供应链的起始端 103
XVIII
司法产品的品控体系 109
再强的命令都不如利益攸关 114
第四章 法治的生态 121
你为什么不敢担当? 122
正义是否也有保质期? 127
所有的机械执法都会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 136
典不典的,还是要看内容 141
刑档也下不去,你说的什么人生还有用吗? 146
论平庸 152
第五章 即席的表达 155
口语化的优越性 157
眼神的秘密 163
情绪控制 169
心理承受力 174
准备与训练 184
第六章 个人视角的社会演进史 189
进城 191
公交车与自行车 193
XIX
买书与电商 195
通知 198
微信 201
自组织的尺度和演进 212
不惑之惑 217
认知契机 222
后记 235
你选择的其实不是职业,而是不同的进化路线
为人作序,非我所长。但面对刘哲的诚意,确实很难拒绝。我发现
刘哲是一个出司法金句的高手,如“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已经成为法界名言。因此,我就在文集中挑了其中一句很有意义的话作
为序言题目。
文集内容大致可分为六个部分,除最后一部分,即“个人视角的社
会演进史”以外,其余内容均与司法职业及其个人体验(或如劳东燕所
称“体历”——体验和经历)有关。作者不仅细致地表达了他对当下司法
图像的观察,而且较为深刻地揭示了这些图像的背景和成因。
法律职业的比较与选择,是本文集讨论的一个重点。作者比较了司
法官与律师的不同,也分析了同为司法人员的法官与检察官的区别。显然,
司法官与律师的差异远甚于法官与检察官的差异。与此相对应,相较于
在法官与检察官之间的选择,在司法官和律师之间的选择更为法律人所
共同关心,在当前也就更有现实意义。刘哲的论述,也引发了我对这一
问题的一些思考。
法律职业的选择,首先是成长路径的选择。刘哲对此有一些基于经
验的生动阐述。他认为,体制内法律人的成长,奉行“长期主义”。这是
因为:“体制有一种很强的包容性,可以包容一些小的纰漏,给你成长
的时间和空间。不会像律师行业一样,急吼吼地让你出活,让你创造效益。
机关内部会用很长的时间培养你,有师傅带你,搞培训班、搞比赛训练你,
VIII
甚至允许你深造。”“会把你当作一棵树苗一样好好培养,会很有耐心,
即使你成材之后会选择离开这个行业,也不会改变这种人才培养机制和
耐心。”他进一步分析:“这主要是因为,司法机关的发展不是市场导
向的,没有经济效益的压力,虽然也要业绩,但与市场效益不一样,应
该说是一种司法政绩。而且人才梯队多,流动小,对人才的成长不会过
于着急。”确实,总体上看,比起律师“自由生长”式的职业成长路径,
有体制保障的司法官的职业成长路径更有优势,比如更有利于专业基础
的夯实和实务经验的积累。不过,两种职业成长路径仍然是各有利弊的。
律师职业面临的生存与竞争压力,在催生短期行为,造成律师职业成长
的“拔苗助长”现象的同时,也是律师学习与进步的动力,许多优秀的
律师正是在这种日益激烈的竞争压力下脱颖而出的。
其次,法律职业选择,也是不同的人生定位和生活方式的选择。尽
管司法官和律师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都负有维护法治、伸张正义
的职责,但是司法官职业作为公职,无疑要发挥更大的作用,承担更重
的责任。进入体制内,才有“通过公共权力的运用提升法治福祉的机会”,
因为“这里是法治建设的主战场”。成为司法官,要比律师牺牲更多的“私
益”,而服从和奉献于“公益”。这不仅意味着你与高收入无缘,在个
人自由方面也要受到很大的限制。总的说来,作为司法官,必须在日常
生活中保持高度自律,多方约束自己。比如谨言慎行,谨慎交友,随时
在公共场合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等等。而律师作为自由职业者,收取
服务报酬乃是法律所保护的权利,也有成为较高收入阶层的机会,在个
人生活自由方面受到的约束比起司法官也要少得多。
选择什么样的法律职业,并没有统一的答案可循。每个人都应当基
于个人的追求、能力、性格、偏好等,作出适合自己的选择,或者在作
出选择以后再进行职业切换。然而,结合现实状况谈论这一话题时,我
作为资深的司法研究者又颇感忧心。在一个法治国家,正常的情况是:
优秀的“在野法曹”,走向职业成功的一项重要标志,是被拔擢为司法
IX
官。但在我国当下,却呈现出一种相反的状况:一些优秀的法律人选择
离开体制,或担任律师,或从事其他市场化法律服务。甚至导致一些大
城市法院发布法官辞职禁令,以行政手段遏制法官“逃逸潮”。而在另
一方面,事业成功的律师极少有进入体制成为司法官的。偶有个别例外,
也是因为能够被直接任命为高阶司法官而作此选择。同时,一流大学的
法科生选择进入司法体制的比例呈现出下降趋势(前不久和几位在实务
部门工作的学生聊天,一位法院院长说现在来报考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
少有国内名校的。不过,一位监察委的主任插话称:报考我们这里的清华、
北大等名校的学生还不少)。这种状况,会造成司法体制内优秀人才的
日益减少。长此以往,甚至有人才枯竭之虞。在司法的主阵地上如缺乏
德才兼备的坚守者,这对于司法质量的保障乃至法治社会的建设,其负
面影响是致命的。
正是基于这种担忧,我一直鼓励我的学生坚守司法岗位,并对不惜
牺牲个人部分利益在司法岗位上尽职尽责的法官、检察官表示充分的敬
意。但我也知晓:维系正常、合理的职业选择及法律生态,减少法官以
及检察官的离职,不能依靠行政遏制,也不能仅凭宣传教育。更为重要的,
是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司法生态,尤其是体制内生态。
刘哲的书中也有对这个问题的反思,虽然由于行文特点,未做系统
论证而采散在叙述的方式。如关于“责任伦理”,司法责任制的改革方
向无疑是正确的,但是由于司法与行政长期纠缠不清且行政权过于强大,
一有风吹草动,对司法的行政审批与管制就以“加强监督”等名义旧态
复萌,结果是:“权力走了,但是责任留下来了”。还有一些绩效考核,
既不能体现司法规律,又可能使司法官疲于应付,还可能损害司法官尊荣。
这是一种“简单化的管理”。而如刘哲所说:“简单化的管理只会破坏司
法官对案件处理的真实意愿表达,为了规避自己的责任而放弃对案件品
质的追求,这就是管理的悲剧。”在这里,我以为还可提到一些机关活
动安排,虽然均称“十分重要”,但与“法律专业主义”似乎关系不大。
不过,“专业主义”本身也可能引起争议,因为在某些案件中,主张法
律的“专业主义”,有人可能担心你忽略某些其他的价值需求。
从根本上讲,法律职业选择,仍与一些较为宏观的问题相关。如推
进依法治国,在司法中应当如何处理政治与法律的关系;加强司法监督,
同时如何实现充分的司法保障,包括司法官获得尊荣感和职业安全感;
等等。这些问题如不有效解决,优秀法律人离开体制,选择较为自主性
的“进化路线”就难以避免。由法律职业选择可以引起我们对司法与社
会治理某些基本问题的反思,却不宜在一篇书序中展开讨论。只能用一
句套话结束我的评论: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仍然在路上”。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龙宗智
二○二○年八月
听鱼说说水的状况
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这句话让我想到:如果鱼能言,能告诉我多少水面下的明暗?如果
鱼能写,会怎样描摹变化中的冷暖?
可惜鱼不能说,也不能写,也不能阅读,据说鱼的记忆只有7秒。
幸好人不是鱼,我们可以把自己从事的职业特性、职业环境、工作
体验和成长经历,一五一十地写出来,把多年的记忆化成文字。
人不是鱼,可以阅读、欣赏这样的文字,并从中获得愉悦。
各位手中的这部作品,是刘哲的新作。算起来这已经是他的第五部
作品了,前四部都获得了广泛的赞誉,特别是他书名之一的“你办的不
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已经成为许多法官、检察官和律师
的口头禅,可见其影响力。这本书,一如已经出版的其他几本书一样,
月下溪水一般流畅明净的文字,给读者丰富的营养。论题材,有特别吸
引人的地方,作者在体制内,对体制有着细致的观察和切身的体会,他
能够将这种观察和体会融入不断的思考中,化为写作的冲动,最终成为
一本可读性很强的文集。
文章题目和内容都很有吸引力:《体制内外》《检法有别》《行业切换》
都是对司法体制清晰、准确的描述,围绕要不要选择司法职业、选择哪一
种司法职业以及是否继续留在司法岗位等几个核心问题展开;《进化法则》
《司法物种及其进化》是对司法官与律师角色差异的准确和有趣的揭示,
XII
触及司法官要不要转行做律师这一令人感兴趣的话题。这几篇有一个共
同的主题:“职业的选择”。这对于已经入职和正在寻找工作以及思考
自己未来职业选择的法律人来说,都是很好的纸上罗盘。《司法进步真
正的阻碍是什么?》《司法的进化与退化》等篇,集合在“成长的烦恼”
这一主题之下,书写的并不是个人成长的烦恼,而是司法机关,尤其是
检察机关在发展道路上遇到的值得思考的问题,以及检察官与法官在执
槌司法和出庭公诉中的甘苦与忧乐,给出的是司法机关的现状图景和法
官、检察官的职业画像。作者将笔触伸向更深层次问题,《司法的属性》
《我们为什么不自信?》等文,以司法自身的属性、改革中司法人员的
心态和“司法产品”这类贴近司法改革脉动的各种问题作为言说的对象,
探讨司法内部的机理。《你为什么不敢担当?》《所有的机械执法都会
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典不典的,还是要看内容》《论平庸》等文,
是一组犀利的评论文字,对于司法人员缺乏责任担当的现象以及平庸化
的表现,在刻意抑制的文字情绪中还是看得出来作者的些许失望乃至不
满,爱之深则责之切,读这几篇文章可以体会到作者的心情。在《民法典》
掀起的热潮中,作者保持了难得的冷静,一句“民法典也好,刑法典也好,
也不是越厚越好,名字叫得越大越好,这不是应该追求的立法政绩观”,
足以见到他拒绝盲从的态度。在“即席的表达”一章汇集了几篇很有见
地的介绍诉讼技巧和方法的文章,从口才、眼神交流、情绪控制和心理
承受力等方面介绍了作者的司法经验,很具有实用性,作者的一些观察
与思考,确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在“个人视角的社会演进史”一章,作
者别出心裁,将自己的个人经历与社会变革进行了连接,通过个人的若
干经历反映社会的发展进步,《通知》《微信》《自组织的尺度和演进》
等文,都能够使读者读之会心微笑,每个人的体验都差不多,能够曲尽
其妙,却不是人人都能做到。
看刘哲的文章,不能不赞其很能写,他有所感悟,很快成文,是下
笔最勤的几位检察官之一。他不仅能写,也写得非常好,言之有物,言
XIII
之成理,让人爱读,启人思考。
司法同仁,读他的文章,会有许多共鸣,他道出了许多司法人员的
心声;憧憬司法职业的人,可以预先领略司法的生态,为自己的职业规
划找到指南;一般读者,可以了解司法的内情,走进司法人员的心内,
从而对司法有更多的了解,对司法人员有进一步的理解。
我读这本书,想的是:无论是在哪一个“法律水域”,我们都是一
尾尾能够思考,能够表达,能够书写的“鱼”。或在池塘,或在网中,
或在江湖,我们的生存空间和视野无论有多大,我们可以告诉别人我们
的冷暖体验,我们也可以阅读别人的冷暖体验,并且,还可以有进一步
思考。
这个,显然很重要。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建伟
司法实践的真实逻辑与法律职业的选择
在我选择法律职业的时候,没有一本用以指导职业选择的书。
那时我们只是从刑事诉讼法的教材或者相关学术著作中了解到不同
司法机关的不同职能,而这些依据只是立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普
遍性的法学理论,以及对司法情况的侧面了解。为数不多的介绍司法实
务的优秀作品,往往是译作。即使具有一些本土特色的书,也只是一种
外部视角,始终如雾里看花。
而今我就站在这雾里。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十六年,在省级检察机关
近十年,让我获得了一个审视司法工作的内部视角,从而有机会体会司
法官成长的烦恼,触摸司法的内部机理,体验法治的现实生态,认知司
法的真实逻辑。
真实的逻辑没有影视作品里那样的光鲜亮丽和理想主义,但是其复
杂性却是任何艺术作品所望尘莫及的。真实其实更具有戏剧性。
但是真实往往有一种压迫感,让我们感到焦虑,也会由于过于纷乱
而摸不到头脑。我们经常想抽取出一两条简单的逻辑,希望能贯穿始终,
但最后又不免失望。
因此我不会给出确定的答案,我把职业之间的差别、发展的路径、
进化的速度尽可能真实地呈现给你,我不会剥脱你选择的乐趣。你甚至
可以选择之后再重新选择,但我会告诉你重新选择必然要付出必要的
成本。
XV
而且,社会在发展,对不同法律职业的态度都会发生微妙的变化,
并且这个变化还在持续地发生着,因此我们对待职业的选择也要有一种
开放的眼光。
因为你选择的不是当下的职业,而是这份职业的未来。这需要有一
种大尺度的历史视野。
你选择的也不是一种职业,而是在对多种职业比较之后的最优进路,
而这又需要对法律职业进行通盘把握的全局视野。
之后你还要立足于自己的定位、预期、能力禀赋,选择一份适合自
己的职业。没有更好的职业,只有更加适合的职业。
而不管这份职业多么适合你,它仍然会有局限,会给你带来烦恼,
让你的职业不会一帆风顺。
但没有必要马上就悲观失望,不能因为碰到一点困难就想着离开。
因为每个职业都有发展的阶梯,虽然规则未必绝对公平,但也不可能绝
对不公平。你需要把握的只是那些你能够把握得住的东西,找到更适合
自己的发展轨道。
而对司法现状的真实评估,对司法真实逻辑的准确把握,有助于你
建立科学的职业规划,保持必要的战略定力,也能够帮助你及时做出职
业切换的决定,做出正确的选择。
因此我主张一种长期主义的法律职业观,不是追求短期的地位提升
和收入增加,而是应该有一种终极追求,应该保有一种从量变到质变的
耐心,当然更应该坚持持续不断的法律经验累积。
我同时也主张一种开放包容的法律职业态度,因为世界的发展正在
呈现一种多元的态势,所谓的行业鄙视链只是一种静态思维和眼光局限,
在更加开放宽广的法治视野中,只有发展和进化速度才是我们要追求的。
因此,在一个行业中发展严重受阻时,及时调整赛道也不失为明智之举。
这个基本规律也在提示着各个法律行业的管理者,法律人才存在行
业间的竞争。如果封闭保守,不能知人善任,人才就会流失。不仅是个
XVI
别单位的流失,甚至是整个行业的流失。而人才的流失,又将削弱一个
单位甚至一个行业的竞争力。
因此,法律职业的选择同样是行业管理者所要予以关注的问题:应
该关注本行业的生态现状和竞争机制是否健全完善,否则单位和行业也
难逃自然选择的命运。
而单位之间、行业之间为了争抢法律人才所展开的良性竞争,必然
会倒逼司法体制的进一步改革,从而产生促进法治发展的功效。
试想一个司法官都想着辞职的单位和行业,它能没有问题吗?而如
果律师都要争着转行被遴选为司法官时,那司法官的地位和司法机关的
公信力还需要再担心吗?
法律职业的发展和兴衰是法律人自己用脚走出来的,这是法治发展
的真实逻辑。
因此,我关注法律职业的选择,我也关注通过法律职业选择的博弈
所引发的法治发展。
刘哲
2020年9月18日于西直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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