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堆放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一) 过错推定责任
依据本条规定,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由堆放人承担侵权责任。在此处,堆放人承担的是过错推定的侵权责任:法律推定其有过错,并依据过错责任原则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无须对其过错举证证明;但是法律给予堆放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机会,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无须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堆放人是指以自己的行为或者以其工作人员 (雇员)等的行为设置了堆放物的人。堆放人通常以以下方式路径证明自己没有过错:(1)设置堆放物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禁止性规定,是其有权实施的行为;(2)堆放的选址没有过错;(3)在堆放的规模、结构、方式等方面没有过错;(4)在堆放物的管理、维护、警示等方面没有过错。如果堆放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则无须承担侵权责任。由于本条没有规定 “代负责任”和追偿权等,一旦认定堆放人没有过错就应当直接确认其不承担责任。如果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被侵权人应当另行起诉,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由于受害人自己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损害,则不能请求他人赔偿损失。
(二)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构成本条的侵权责任,需要符合以下要件: (1)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堆放物由于其自身的重量、堆积高度积累的势能以及结构的松散性而具有内在危险性。此等危险性一旦以倒塌、滚落或者滑落的方式爆发出来,就可能成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原因。 (2)被侵权人受到损害,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失。(3)被侵权 人 受 到 的 损 害 与 堆 放 物 倒 塌、滚 落 或 者 滑 落 之 间 存 在 因 果 关 系。
(4)堆放人有过错。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即被认定有过错。其被认定的过错是承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