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目
第一章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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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认定
【法理辨析】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范围
2.合同效力的认定原则
【典型案解】
1.合同效力的审查判断,以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
2.审计报告不影响合同效力
3.未与承包人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关系的,不承担合同义务
【类案精要】
1.类引词:补充协议合同效力
2.类引词:省级规章合同效力依据
3.类引词:合同效力法官释明
4.类引词:请求权基础变更诉讼请求合同效力
第二节合同无效的相关议题
【法理辨析】
1.法定无效的情形
2.违反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3.中标合同的“备案”制度已删除
4.违反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无效
5.禁止中标前实质性磋商(谈判)
6.串通招投标
7.低于成本价竞标
【典型案解】
1.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2.超越建筑资质等级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3.非必须招投标项目采取招投标的,串通投标,合同无效
4.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5.招标前就实质性内容签订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6.被挂靠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无效
7.BOT建设工程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无效
8.没有证据证明对项目的投标价低于其企业个别成本价的,合同有效
【类案精要】
1.类引词:合同无效担保合同
2.类引词:低于成本价
3.类引词:串通招标
4.类引词:合同效力必须招标中标通知书
第三节合同无效的责任承担
【法理辨析】
1.合同无效的责任分配原则
2.合同无效的过错
【典型案解】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按照缔约过错承担民事责任
2.中标后发包人擅自另行招标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约定窝工损失的,发包人因过错应予承担责任
4.明知发包人要解除合同,但承包人未采取防损措施的,就扩大的窝工损失,发包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5.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赔偿范围,根据公平和诚信原则确定
【类案精要】
1.类引词:缔约过失责任基础法律事实
2.类引词:损失赔偿自由裁量
3.类引词:停工损失意思表示
4.类引词:合同无效利益衡量
第四节合同无效的结算
【法理辨析】
1.多份合同无效的处理
2.“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适用
3.无效合同下返还财产的性质
4.结算协议的效力
【典型案解】
1.合同无效参照合同约定确定工程价款,在性质上为发包方的不当得利返还之债
2.合同无效,可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
3.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也可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4.参照合同结算工程价款,并不意味着承包人可以获得其他结算方式的选择权
5.工程价款的内容,主要包括人工费、利润等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部分
6.合同无效,退场结算协议并不因此而无效
7.合同无效,折价补偿应以据实结算为标准
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补充协议均无效时,未经招标投标且对中标合同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补充协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9.合同无效,但发包方对工程实际进行了管理,对双方有关扣除管理费的约定予以支持
【类案精要】
1.类引词:依法必须招标实质性磋商实际履行
2.类引词:下浮比例承诺书结算条款
3.类引词:实质性磋商结算依据
4.类引词:竣工验收约定结算据实结算
5.类引词:固定价款合同解除工程价款
6.类引词:折价补偿据实结算计价方式
7.类引词:合同解除结算协议
8.类引词:合同无效授权结算
9.类引词:实际施工人中标通知书工程款结算
10.类引词:实质性内容下浮率
第二章实质性内容与合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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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实质性内容
【法理辨析】
1.实质性内容的功能
2.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主要情形
3.关于“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中“等”的理解
4.不属于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情形
【典型案解】
1.工程范围、工期、工程价款等,是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2.中标合同约定之外对工程量、工程款结算与中标合同不一致的,属于实质性变更
3.计价标准明显不同,属于实质性内容变更
4.正常合同变更,不构成对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
5.改变预付款和进度款等支付款约定,属于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
6.固定总价是在固定单位的计价方式基础上根据工程量计算得出,工程量需双方磋商确认的情况下,固定单价、固定总价及价格的调整不属于背离实质性内容
7.发承双方对工程价款约定了8%的让利条款,属于对合同实质性内容作了重大变更
【类案精要】
1.类引词:履约保证金实质性内容
2.类引词:让利协议工程质量
3.类引词:可调价款显失公平
4.类引词: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方式显失公平
5.类引词:工程价款重大变更
6.类引词:结算方式违约金意思自治
7.类引词:农民工工资举证责任
8.类引词:另行订立“当事人”
9.类引词:“黑白合同”中标通知书
10.类引词:计价方法结算依据
第二节合同变更
【法理辨析】
1.实质性内容与合同变更的区别
2.合同变更主要情形
3.合同变更范围
4.合同变更权限
5.合同变更程序
6.合同变更估价
7.变更估价程序
8.合同变更与工期调整
【典型案解】
1.新增工程量,属于正常的合同变更
2.下浮率应视双方对工程款结算的约定,属于正常的合同变更
3.双方材料价格确认函对材料差进行变更,属于正常的合同变更
【类案精要】
1.类引词:补充协议结算方式
2.类引词:民用建筑结算依据
3.类引词:补充协议实质性内容
4.类引词:工程增量结算依据
5.类引词:材料价格人工费调整
第三节情势变更
【法理辨析】
1.正常的商业风险与情势变更的区别
2.情势变更的适用条件
3.情势变更的主要适用情形
【典型案解】
1.因政策调整出现材料调整,但未提供证据证明的,不属于情势变更
2.原材料上涨超过约定幅度,但未提供证据证明的,不属于情势变更
3.居民阻工构成情势变更,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当予以扣除
【类案精要】
1.类引词:融资贷款商业风险
2.类引词: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固定价格
3.类引词:市场风险已预见到
4.类引词:无法预见政策调整
第三章招标与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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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必须招标工程
【法理辨析】
【典型案解】
1.依法招标而未招标的工程,违反《招标投标法》,合同无效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重大项目未招标的,合同无效
3.商品住宅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但地方发改委有特别批复的且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合同应认定有效
【类案精要】
1.类引词:依法必须招标工程恶意串标
2.类引词:EPC总包资金来源
3.类引词:住宅楼合同无效
4.类引词:《招标投标法》授权依法必须招标
5.类引词:直接发包住宅楼“黑白合同”
6.类引词:依法招标工程范围
第二节借用资质与超越资质
【法理辨析】
1.建筑企业资质管理
2.借用资质(挂靠)的主要情形
3.挂靠的认定
4.挂靠导致合同无效
5.挂靠人的工程款请求权
6.挂靠人的诉讼主体地位
【典型案解】
1.被挂靠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无效
2.发包人已向被挂靠人支付完毕工程款的,挂靠人不可再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3.挂靠人与发包人形成直接的合同关系,发包人直接对挂靠人承担给付责任
4.发包人对挂靠关系明知的,构成事实合同关系
5.发包人已向挂靠人支付的工程款,应认定为已付工程款
6.发包人向挂靠人与被挂靠人的任何一方支付工程款的,即在给付范围内消灭债务关系
7.被借用资质的承包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类案精要】
1.类引词:项目部劳动关系
2.类引词:工程价款请求权管理费
3.类引词:发包人明知实际施工人
4.类引词:挂靠管理费
5.类引词:被挂靠人补充赔偿责任
6.类引词:挂靠人直接拨付
7.类引词:承包人诉讼主体地位
8.类引词:工程款抵扣个人债务
9.类引词:价值评判标准法确定性
10.类引词:诉讼期间拘束力
11.类引词:劳动合同关系挂靠关系
12.类引词:被挂靠人明知推定
13.类引词:举证责任调查收集
14.类引词:实际施工人工程价款
第四章招标文件与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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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招标文件
【法理辨析】
1.中标通知书的性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
【典型案解】
1.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包人擅自将建设工程另行招标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3.无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类案精要】
1.类引词:招标文件明确承诺
2.类引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类引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同无效
第二节非法转包
【法理辨析】
【典型案解】
1.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2. 名为联营合同,承包人未参与施工,属于非法转包,合同无效
【类案精要】
1.类引词:转包分包
2.类引词:转包内部承包
第三节分包
【法理辨析】
1.违法分包的情形
2.分包合同的效力
3.劳务分包的认定
4.转包与分包的区别
【典型案解】
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类案精要】
1.劳务分包与资质等级
2.劳务分包与违法分包
3.劳务分包合同
第五章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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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开工日期
【法理辨析】
【典型案解】
1.实际开工日期与施工许可证上记载的日期不一致,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无开工通知的,双方认可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时间
【类案精要】
1.类引词:施工许可证实际进场
2.类引词:开工日期实际开工
3.类引词:实际进场时间双方认可
4.类引词:施工准备开工推迟
5.类引词:开工日期实际进场
第二节工期顺延
【法理辨析】
1.工期顺延的认定方式
2.工期顺延的事由
3.工期顺延的法律后果
4.权利失效
5.合理抗辩
【典型案解】
1.发包人及监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开工日期应当顺延
2.有证据证明向发包人多次提交工期顺延报告的,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的损失
3.工期顺延应向发包人申请并确认,承包人未提出的,视为工期不顺延
4.工程增加设计变更,承包人未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的,工期不顺延
5.承包人对工期顺延提出合理抗辩的,应予支持
【类案精要】
1.类引词:索赔报告工期顺延
2.类引词:停工正当理由
3.类引词:工期签证先履行义务
4.类引词:人工费追加
5.类引词:工期顺延权利失效
6.类引词:工期延误报建手续
7.类引词:工程欠款工期顺延
8.类引词:工期签证双方同意
9.类引词: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
10.类引词:工程变更工期顺延
11.类引词:图纸不确定工期顺延
12.类引词:自然灾害同时履行抗辩权
13.类引词:灾害天气工期顺延
14.类引词:定额工期压缩工期
15.类引词:甲供延误停工状态
第三节竣工验收与竣工日期
【法理辨析】
【典型案解】
1.在法定期限内,发包人对竣工验收报告中的结算标准无异议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2.行政机关竣工验收备案书日期,不等于竣工日期
3.发包方未按约定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合格标准的风险应由发包方承担
【类案精要】
类引词:竣工时间证明力
第四节工期索赔
【法理辨析】
1.工期延误的赔偿责任
2.工期索赔程序
3.工期索赔的举证
【典型案解】
1.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导致工期拖延的,由发包人承担延误工期责任
2.发包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以及支付款项,并同意顺延的,由发包方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
3.迟延交付施工图等无法确定具体顺延天数的,工期顺延责任由人民法院酌情认定
4.主张工期延误系发包方造成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
5.工期延误导致发包人有银行贷款损失的,不属于预见或应当预见的违约损失
6.不能证明工期延误的,应当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
【类案精要】
1.类引词:工期顺延举证责任
2.类引词:签证视为工期不顺延
3.类引词:施工图纸设计举证责任
4.类引词:工期顺延更改设计
5.类引词:工程顺延鉴定意见
6.类引词:停工时间赔偿标准
7.类引词:延期竣工违约金
8.类引词:逾期交工违约责任
9.类引词:会议纪要合同变更
10.类引词:报告义务工期顺延
11.类引词:工期延误因果关系
12.类引词:工期顺延举证责任
第六章实际施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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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实际施工人的内涵与外延
【法理辨析】
1.实际施工人的内涵
2.实际施工人的外延
3.实际施工人与雇佣关系
4.实际施工人的证明
【典型案解】
1.实际施工人,是无效合同的相对人
2.挂靠人负责具体施工,被挂靠人按工程总造价收取管理费,挂靠人是实际施工人
3.发包方与实际施工人建立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向发包方主张工程价款
4.约定工程价款等主要内容而未约定劳务报酬的,是实际施工人
5.建设单位主张自己是实际施工人的,应承担举证责任
【类案精要】
1.类引词:农民工工资举证责任
2.类引词:工期延误赔偿责任
3.类引词:挂靠人与实际施工人
4.类引词:被挂靠人补充清偿责任
5.类引词:发包人明知
6.类引词:实际履行事实上的合同关系
7.类引词:诉讼主体资格
8.类引词:表见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