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序
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针对我国法律人才培养中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决定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并明确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等,其中也提出了教材建设的任务。
西北政法大学承担着全部三个类型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的重要任务,民商法学院则担负着全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民商事实体法学和程序法学的教学任务。五年来,围绕卓越法律人才的教育培养,我们开展了一系列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其中也包括教材改革和建设。“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民商事法学系列教材”就是在法律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推出的我院教材改革和建设的成果。
该套系列教材是我们在认真研究、深入领会《意见》精神,总结多年课程教学经验、吸收教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完成的。为了实现《意见》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我们试图通过此套系列教材达到两个基本目的:一是深化、扩展和丰富民商事实体法学和程序法学的教学内容;二是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技能或实务操作能力。
我们计划编写和出版的教材有:侵权法实训教程、担保法实训教程、公司法实训教程、证券法实训教程、票据法实训教程、破产法实训教程、保险法实训教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实训教程、律师公证实训教程、民事案例研习、商事案例研习、家事案例研习、民事诉讼案例研习、民事执行学、仲裁法学、中国司法制度、法律职业道德等。
这套系列教材的出版,既是我院围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所进行的教学改革的阶段性成果的体现,更是一种新的尝试,其中难免有欠妥适之处,诚望同仁和读者不吝指正。
编者
2016年6月
编写说明
2018年5月,我们编写的《合同法》教材被西北政法大学确定为特色教材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建设的要求,我们着手对该部教材进行修订。为了与开设课程“合同法理论与实务”相适应,并体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要求,修订后的教材名称变更为《合同法理论与实务》。
本次新版的重点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以《民法总则》的制度规定为准,修订《合同法》与《民法总则》存在冲突的内容,将《民法总则》的新变化及时反映进教材内容当中。结合《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内容,力争将立法动向反映进教材内容当中。
二是在教材内容上突出实务导向,突出法律实务内容、引入法律实务素材。
三是增加“训练”栏目,将国家司法考试的真题、实践中的真实案例增加进教材,并予以解析。
本次新版,除张晓飞对原由李少伟、李敏、马治选撰写的各章进行了修订之外,其他各章由原撰稿人修订,最后由李少伟、张晓飞统稿、定稿。
各章的撰写和修订分工为:
李少伟、张晓飞:第一章、第三章;
李敏、张晓飞:第四章、第五章、第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三章;
马治选、张晓飞:第二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
叶名怡:第七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
袁震:第六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八章。
编著者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