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商品虚拟属性,本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如商品与卖家承诺不符您有权申请退款。
内容简介
《公司常见纠纷案例与实务/法律专家案例与实务指导丛书》将通过实务案例分析这一主要方式,在评析案件过程中提出所涉及的公司法律问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中相关法律原理及法律规则,对案件实务处理的结果与理由进行深入分析,从而为解决实践中类似的公司纠纷提出极具价值的参考意见。
《公司常见纠纷案例与实务/法律专家案例与实务指导丛书》经过认真分析和比较,筛选出大量实务中具有典型性的案件,运用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法律分析方法,突出对法律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增强《公司常见纠纷案例与实务/法律专家案例与实务指导丛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作者简介
彭丁带,南昌大学法学教授,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执业律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社会兼职: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外部董事,江西省知识产权局特派员,南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等;担任南昌大学、江西省林业厅、南昌海关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共10余项,在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等出版专著、教材多部,在《法学评论》《求索》等发表法学论文数十篇。
目录
第一章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1.黄冈某有限公司与湖北某股份有限公司和胡某某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2.王某与安徽C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
3.辽宁某公司与王某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
4.四川澎湖湾某公司与四川嘉昕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
5.刘某与邵某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第二章 股东名册记载纠纷
1.程某与成都某公司及股东杨某股东名册记载纠纷案
2.姜某与宜宾市某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纠纷案
3.安徽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纠纷案
4.高青县某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与山东某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股东名册记载纠纷案
5.王某与重庆某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纠纷案
第三章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1.A公司与杜某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2.北京某公司与尹某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3.吴某与黄某、长沙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4.北京西湖港某公司与晋甲等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5.周某与宁波江北某公司、王某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第四章 股东出资纠纷
1.沈某、杨某与谢甲、毛某股东出资纠纷案
2.王某、某公司与李某股东出资纠纷案
3.甄甲与甄乙、余某股东出资纠纷案
4.甲公司与乙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
5.曹甲与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
第五章 新增资本认购纠纷
1.谢某、圣某、盛某等与王A、王B、王C等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案
2.陈某与上海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案
3.长乐某建材有限公司与张某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案
4.陈某与宁德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新增资本认购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案
5.郑某与东莞市某家具有限公司、刘某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案
第六章 股东知情权纠纷
1.王某与湖南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2.杨某与浙江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3.香港某有限公司与杭州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4.余甲等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5.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唐某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第七章 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
1.某矿业有限公司与徐某某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案
2.赵某与某糖酒公司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案
3.唐某与某工会、某集团、某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案
4.刘某与某公司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案
第八章 股权转让纠纷
1.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2.艾某、张某与刘某及王某等股权转让纠纷案
3.池某、陈某、戴某与某公司、某钒业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4.陈某与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5.石某与甲公司、乙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第九章 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1.谷某与北京某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
2.周某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
3.江苏省某建设有限公司与江苏省某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某安全报社、深圳市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
4.姚某与A公司、王某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
5.齐某与林某、顺平县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
第十章 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1.广西某公司与卢某、杨某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
2.魏某与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
3.彭某与泰安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
4.周某与苏州某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
5.王某与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
第十一章 公司设立纠纷
1.某钢构有限公司与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公司设立纠纷案
2.邳州市某总厂与海南国际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纠纷案
3.赵某与尹某公司设立纠纷案
4.杨某与赵某等公司设立纠纷案
5.谢某与袁某、刘某公司设立纠纷案
第十二章 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1.某某有限公司与陈某某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
2.黄某某与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
3.翁某与无锡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
4.苏州某工程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刘某某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
5.蔺某某与刘某某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
第十三章 发起人责任纠纷
1.杭州某某汽车有限公司与杭州某某实业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纠纷案
2.董某某与何某发起人责任纠纷案
3.曹某某与解某某、天津某某公司发起人责任纠纷案
4.A公司与B公司、C公司发起人责任纠纷案
第十四章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1.李甲、李乙等与某煤业有限公司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
2.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杨甲、刘A、刘B、刘C、刘D,原审第三人高甲、杨乙、高乙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
3.天津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纪某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
4.王某与天津市某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
5.吴某与上海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
6.吴某与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
第十五章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
1.海南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某矿业总公司及某度假村有限公司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案
2.刘某与胡甲、胡乙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案
3.陈甲与陈乙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案
4.吕某与保某、陈甲、A公司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案
5.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与孙甲、泉州某轻工有限公司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案
第十六章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1.陈甲、陈乙等与李A、李B损害公司权益责任纠纷案
2.A公司与邹某、戴某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
3.周某等与丁某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
4.魏某与李某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
5.广州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与林某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
第十七章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1.胡甲、程某等与A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
2.广州市番禺某化工有限公司与萧某、李甲、李乙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
3.黄甲与黄乙、董某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
4.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李某、刘某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
5.上海某水泥制管有限公司与方某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
附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附件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附件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41附件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精彩书摘
《公司常见纠纷案例与实务/法律专家案例与实务指导丛书》:
本案的焦点问题是:①甲公司主张的2410万元之相应利息应如何计算;②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③甲公司是否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1)甲公司主张的2410万元之相应利息应如何计算的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2006年3月3日签订的《股权转让余款支付协议》就2710万元股权转让款的支付问题进行了约定,该约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该约定应属有效。上述约定要求乙公司于2006年8月30日前向甲公司支付1500万元,于2007年8月30日前向甲公司支付1210万元,且逾期不支付时应按照所欠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现因乙公司除已以3部汽车折价向甲公司支付了前述1500万元中的300万元外,剩余1200万元及上述1210万元合计2410万元均未支付,所以,乙公司应当继续按照上述约定向甲公司支付相应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二审判决判令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上述2410万元后,乙公司未对该项付款义务提出再审请求,所以乙公司提出的其属代为偿还之第三人,故该款项应由实际债务人丁公司偿还的意见,本院不予考虑。乙公司并未举证证明其上述付款义务与其所称的甲公司违约责任属于应同时履行之义务,故对乙公司提出的其未支付上述2410万元属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之主张,法院应当不予支持。
乙公司在继续支付上述1500万元中剩余1200万元以及1210万元的同时,应当依照双方的前述约定,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公司支付该二笔款项分别自2006年8月31日、2007年8月31日起的利息。在本案一审中,甲公司起诉请求乙公司支付上述二笔款项合计2410万元自2007年9月1日起相应的利息,对2007年9月1日以前的利息未提出主张,这是甲公司在诉讼中对自身权利的处分。现甲公司在本案再审中又请求乙公司支付上述1200万元在2007年9月1日之前的相应利息,因该请求超出了甲公司一审中诉讼请求范围,故本院对该项请求不予审理。该项请求涉及的款项甲公司可另寻法律途径解决。上述1200万元以及1210万元自2007年9月1日起的相应利息,未超出甲公司一审中诉讼请求范围,乙公司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公司支付利息。故法院对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2410万元自2007年9月1日起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之请求予以支持。
(2)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
《股权转让余款支付协议》约定的乙公司付款日期2006年8月30日、2007年8月30日届至后,乙公司在未向甲公司支付相应款项的情况下,于2007年9月28日与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己公司20%股权以800万元转让给丙公司。因该笔股权转让价款明显低于同日乙公司向某公司转让其所持乙公司另外25%股权的价款8750万元,也没有证据证明上述8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被乙公司实际收取或用于抵销相应债务。而且,股权转让当年乙公司所有者权益从年初9573029.88元变为年末-9630342.71元也可表明低价转让股权后该公司清偿能力受到影响。所以,上述股权转让行为明显损害乙公司债权人之利益。丙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邢某某在2007年9月28日己公司就上述两笔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上盖章、签字的行为,表明丙公司知道其从乙公司受让己公司20%股权之价格属明显低价。而且乙公司在与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同时系在丙公司持股20%的股东。所以,在乙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与丙公司间股权转让行为正当、合理的情况下,对甲公司提出的乙公司与丙公司间《股权转让协议》属恶意串通损害其利益进而应无效之主张,应予支持。法院对乙公司与丙公司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予以认定。
(3)甲公司是否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
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余款支付协议》就乙公司向甲公司负担股权转让余款支付义务作出了安排。该协议约定其履行后乙公司对甲公司终止相关融资借款协议不再追究违约责任。因甲公司、乙公司已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以3部汽车折价抵偿了部分股权转让余款,所以上述协议已得到部分履行。而且,目前在乙公司未依照上述协议主动履行其余款项支付义务时,甲公司提起本案诉讼请求乙公司履行,也是甲公司为继续履行协议义务采取的方式。所以,乙公司提出的甲公司提起本案诉讼就表明协议履行后这一前提尚不具备之主张,因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支持。无论甲公司是否承接某发电厂与乙公司签订之《意向协议书》中的投资义务,在《股权转让余款支付协议》履行后,甲公司停止融资或投资均不存在违约责任。乙公司以甲公司停止投资造成经济损失为由主张甲公司赔偿,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对其主张法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判令甲公司支付乙公司1000万元,有失妥当。
综上,甲公司提出的确认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以及驳回乙公司向甲公司要求赔偿损失之再审请求,于法有据。甲公司提出的乙公司支付2410万元款项相应利息之再审请求部分成立,法院对相应部分予以支持。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基本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最终被予以纠正。
……
前言/序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主要组织形式,早已发展成为各国常见且重要的市场主体。公司不但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更是作为市场经济中最具活力的细胞,充盈和促进着经济的发展与繁荣。
公司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它的设立和行为是否规范,治理结构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公司能否以最有效的方式从事经营活动,创造社会生产力。同时,公司作为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的经济组织,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其出资者即股东,享有当然的股权。当其他经济主体在市场活动中与公司发生经济往来时,彼此之间便会产生经济上和法律上的紧密联系。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关系即为债权债务关系,这种互为债权债务的主体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我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作为规范公司具体经营活动的主要法律依据和规范,其目的就在于为公司提供切实可行的制度设计,以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使公司能够按照法律的规范设立并进行活动,以充分发挥其优势,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具体表现在,通过规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对内规范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对外规范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关系,并通过对违法行为的民事、行政制裁措施,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本书的最大亮点就在于注重解决公司常见纠纷的实务特色,其内容紧密围绕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容易产生的具体纠纷,按照性质加以区分归类,并择取比较新颖和颇具代表性的现实案例,运用相关法规和理论对其展开评析,提高大家对公司常见纠纷的认识水平,增强运用法律规则分析和处理复杂纠纷的能力。本书具有针对性、专业性和指导性,不但可作为处理公司常见纠纷的法官、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的参考用书,同时可作为广大公民、法人等了解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读本,还可成为高校教师在教授公司法课程中运用实例解释理论,提高学生案例分析能力的工具用书。